平凉市质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2014年,我局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坚持“抓创新、求突破、树典型、上水平”的工作思路,把公开透明和深化政务服务作为质监工作的基本制度,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,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,简化办事程序,进一步提高了质监部门公信力。
一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(一)公开的内容
2014年,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,其中机构领导、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5条,政策法规、规范性文件信息17条,业务工作140条;通过电话、网络、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1230余条,其中在平凉门户网站回复群众留言4条,回复率达到100%。
(二)公开形式
中国·平凉门户网站、平凉市质监信息网站、政务公开栏等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本局全年度未接到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三、行政复议、申诉、诉讼的情况
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、申诉、诉讼案件。
四、收费情况
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费用。
五、主要做法
(一)领导重视,组织机构完善。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,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。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、指导和协调,形成了局长负总责、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,办公室、法宣科协调承办、各科室共同参与的上下联动、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。及时研究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、政务公开工作办法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,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。
(二)强化措施,强化重点公开。
一是扩大公开范围,细化公开内容。按照市上有关要求,通过市局网站对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“三公”经费情况进行了全面公开。同时,对特种设备安全、重点消费品质量、政策法规等涉及公共利益、公众权益、社会关切的信息,第一时间通过网站、广播、电视等方式,全方位的发布了一些重要的信息,积极为群众释疑解惑,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。
二是加强执法公开,提高执法水平。通过市局网站公开了市局承担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,并公开每个事项的依据、受理条件、收费标准、申请材料、办事依据等信息。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,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公开力度,通过省政府政务专网接通了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,公开双打案件信息。在市局网站设立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,扩大了行政执法公开范围。
三是公开检测信息,扩大知情权。根据《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对省质监局下达的200批次监督抽查结果,大米、果汁等130个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结果,及时报请省质监局在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发布,对1户失信的农资经营企业在网上进行曝光。3个直属事业单位都建成了检验检测客户服务大厅,对组织机构、服务职能、检验项目、检验流程、收费项目、标准、政策依据等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市局网站进行了公开,省计量测试检定东部分中心还安装了电子政务显示屏,动态公开各类检测信息。
(三)规范工作行为,强化依申请公开。制定了《依申请公开须知》和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并发布在市局网站上,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、要求、受理机构、受理时间、受理方式,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。 2014年,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。
(四)加强基础工作,提高工作水平。不断优化培训与交流机制,建立QQ群等工作交流平台,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。改变质监信息网站,修订了《网站管理办法》,不断优化网站功能,通过完善“在线服务”、“公众留言”等功能,增加公众和企业获取信息的便捷性。能够按照“一稿多投”的要求,确定专人及时规范维护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。开通了质监微博,全方位宣传质监工作。
六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2014年,我局狠抓信息公开工作,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。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,不能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最新工作动态。二是对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。2015年,我局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,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,进一步加强领导,健全机制,强化措施,务求实效,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努力塑造科学、廉洁、务实、高效的形象。
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。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尽可能快地进行更新,以确保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。
二是进一步提高素质,强化责任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,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,各科室、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、抓实。
三是加强监督力度,建立长效机制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评的内容,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、考核评估、监督检查评议、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,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发展,深入、持续、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
(2014年度)
填报单位(盖章):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统 计 指 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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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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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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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动公开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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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
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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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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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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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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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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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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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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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
|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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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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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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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
|
0
|
2.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
|
条
|
49
|
3.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
|
条
|
5
|
4.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
|
条
|
0
|
5.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
|
条
|
118
|
二、回应解读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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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(一)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
(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)
|
次
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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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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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1.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
|
次
|
0
|
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
|
次
|
0
|
2.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
|
次
|
0
|
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
|
次
|
0
|
3.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
|
篇
|
4
|
4.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
|
次
|
0
|
5.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
|
次
|
0
|
三、依申请公开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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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收到申请数
|
件
|
0
|
1.当面申请数
|
件
|
0
|
2.传真申请数
|
件
|
0
|
3.网络申请数
|
件
|
0
|
4.信函申请数
|
件
|
0
|
(二)申请办结数
|
件
|
|
1.按时办结数
|
件
|
—
|
2.延期办结数
|
件
|
—
|
(三)申请答复数
|
件
|
|
1.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
|
件
|
—
|
2.同意公开答复数
|
件
|
—
|
3.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
|
件
|
—
|
4.不同意公开答复数
|
件
|
—
|
其中:涉及国家秘密
|
件
|
|
涉及商业秘密
|
件
|
|
涉及个人隐私
|
件
|
|
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
|
件
|
|
不是《条例》所指政府信息
|
件
|
|
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
|
件
|
|
5.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
|
件
|
—
|
6.申请信息不存在数
|
件
|
—
|
7.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
|
件
|
—
|
8.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
|
件
|
—
|
四、行政复议数量
|
件
|
1
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
|
件
|
|
(二)被依法纠错数
|
件
|
|
(三)其他情形数
|
件
|
1
|
五、行政诉讼数量
|
件
|
0
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
|
件
|
|
(二)被依法纠错数
|
件
|
|
(三)其他情形数
|
件
|
|
六、举报投诉数量
|
件
|
14
|
七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
|
万元
|
0
|
八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
|
}
|
|
(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
|
个
|
1
|
(二)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
|
个
|
1230
|
(三)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
|
人
|
2
|
1.专职人员数(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)
|
人
|
|
2.兼职人员数
|
人
|
2
|
(四)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
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)
|
万元
|
0.5
|
九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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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C}{C}
|
|
(一)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
|
次
|
1
|
(二)举办各类培训班数
|
次
|
1
|
(三)接受培训人员数
|
人次
|
25
|
单位负责人: 审核人: 填报人:
联系电话: 填报日期: